译文
闽地有一种带鱼,身长超过一丈,没有鳞片且腥味较重,在所有鱼类中是最不起眼的,通常不会用来招待客人上餐桌。然而,对于普通家庭而言,用油充分煎炸后,味道也颇为香美洁净。曾经有位监司,因公事耽误到午后才回家,饥饿难耐,路上闻到一股极为浓郁的香气,便询问是什么食物,随从告知是带鱼,他立刻命人前往附近民家取来已煎好的带鱼到府上品尝。他大加赞赏,并责怪以前的人为何没有买来给他吃。从此之后,他每餐都希望能吃到这种带鱼,即使离开福建多年,还时常念念不忘。人的嗜好变化无常,竟至于此。吴江的顾道行先生也偏爱福建制作的带鱼腌制品,常常向人索要,但福建人轻视这种食物,常常无法满足他的请求。
李歌者,霸州人。其母一枝梅,倡也。年十四,母教之歌舞。李艴然曰:“人皆有配偶,我可独为倡耶?”母告以衣食所仰,不得已。与母约曰:“媪能宽我,不脂泽,不荤肉,则可尔;否则有死而已!”母惧,阳从之。
自是缟衣素裳,唯拂掠翠鬟,然姿容如玉雪,望之宛若仙人,愈致其妍。人有招之者,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。未行,复遣人觇之。人亦熟李行,不敢以亵语加焉。李至,歌道家游仙辞数阕,俨容默坐。或有狎之者,辄拂袖径出,弗少留;他日或再招,必拒不往。
益津县令年颇少,以白金遗其母。欲私之。李持刀入户,以巨木撑柱,骂曰:“吾闻县令为风化首,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?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,乃真贼尔!岂官人耶?汝即来,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!”令惊走。
时监州闻其贤,有子方读书,举秀才,聘为之妇,李尚处子也。居数年,天下大乱,夫妇逃难,俱为贼所执。贼悦李有殊色,欲杀其夫而妻之。李抱其夫诟曰:“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,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!”贼怒,并杀之。吁!倡犹能有是哉!可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