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没有楚天千里清秋。没有执手相看泪眼。只有阴山,胡马难度的阴山。这里,猎猎的风,将你的寸寸青丝吹成缕缕白发。岁岁年年,你望见的是连绵千万里的黄沙,人在天涯。
魂牵梦绕中,你将她翩翩的像打开。一遍遍回想,她的温柔她的笑。直到地老天荒,直到那些离别和失望的伤痛,已发不出声音来了。
注释
浣溪沙:本唐教坊曲名,后用作词牌。一作《浣溪纱》,又名《浣沙溪》、《小庭花》等。双调四十二字,平韵。
阴山:今河套以北,大漠以南诸山的统称。
绿鬓:谓乌黑发亮的头发。古人常借绿、翠等形容头发的颜色。斗,斗取,即对着。霜花,谓白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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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首边塞行吟咏叹的词,表达了词人在荒凉的异地对人生的哀怜,也透露出纳兰性德自身对于官场的厌倦。这出使的几个月,纳兰性德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这天之涯度过了,面对着连绵的阴山与漫天的黄沙,满头青丝怎能不迅速花白。于是睡梦之中不免魂飞故里,重又看到了家中金碧辉煌的屈戍。恍惚中,头戴玉鸦叉的妻子在缓缓地展开画轴(或许那上面正画着她日夜所思之人),那花容似乎因思念瘦损了很多,令人油然生出怜惜之情。
词中第一句中“阴山”一方面是实指,即是如今也能一睹的阴山,但古代诗词中经常使用这一形象,它已经形成了深刻的文化内涵。如南北朝著名民歌“敕勒川,阴山下,天似苍穹,笼盖四野。天苍苍,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